1、由所在单位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点此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模板>>>)
2、本人持上述证明和身份证件到保卫处政保科换取保卫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由保卫处存档;
3、本人持保卫处出具的证明到派出所等机关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029-87082927
办理地址:南校区安全指挥中心楼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