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直系亲属、校内租赁房屋人员,由教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按照保卫处提供的校外人员出入校园信息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报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长期聘用人员,短期进校交流、学习、挂职人员,短期进校施工人员,外籍师生家属,由相关各单位统一填报校外人员出入校园信息登记表(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人员将单位审核盖章的信息表(纸质版)交保卫处209室,同时将电子版信息表发送至280869003@qq.com邮箱。保卫处审核通过后,将人员信息录入门禁系统。申报人于次日自行扫码(附件2)采集人脸照片,上传身份证(护照)图片(附件3)后,可刷脸出入校门。
咨询电话:029-87082907
办理地址:南校区安全指挥中心楼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