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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管理服务流程

作者:户籍室  来源:治安科  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一、户口迁入办理程序

1、职工申请户口迁入。须持校人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户口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迁入申请经校保卫处审签盖章后,再到杨凌户政大厅办理户口准迁证,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入介绍信,到杨陵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后,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表》交校保卫处存档管理。

2、新职工报到户口迁入。持校人事处报到单及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入介绍信,再到杨陵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后,将杨陵派出所出具的《常住户口登记表》交校保卫处存档管理。

3、退伍军人户口的办理。退伍军人安置在本校的,持地方政府安置机关落户证明和校人事处报到单到保卫处开具介绍信,到杨陵派出所上户后,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交保卫处存档管理。

4、新生户口迁入。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具体可关注校园网通知。办理程序为:新生在手持的户口迁移证右上空白栏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在底部填写清楚服务处所,即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然后用16开纸复印一份,同迁移证原件和入学通知书交各学院辅导员;各学院辅导员认真审核后,按照本年级《新生户口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按顺序排列好,由辅导员统一交保卫处审核、装订并移交杨陵派出所录入上户。

二、户口迁出办理程序

1、职工户口迁出。持校人事处离校单及本人户口准迁证,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介绍信,到杨陵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手续。

2、学生户口迁出。持户口准迁证或报到证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介绍信,到杨凌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等有关。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改迁往地址办理程序

1、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可以进行二次改派(详情请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凭二次改派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杨陵派出所改签迁往地址同时延长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日期。

2、毕业生毕业超过两年以上未落户的,可在迁往地辖区公安机关申请户口准迁证,持户口准迁证在杨陵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毕业生可提供原籍证明,申请将户口迁往原籍。

(本人不能亲自到杨凌派出所办理,可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四、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本人所在学院出具证明,证明你是该院的“某一届毕业生”及身份信息,并加盖学院公章。

2、本人写申请,申请补办户口原因。

3、持学院证明、本人申请到南校区安保中心楼户籍室,补办相关手续。

五、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过期补办程序

迁移证过期要延长时间,持学院或单位证明(证明要求写清原因)到校保卫处签字盖章,到杨陵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

六、补办《常住户口登记表》办理程序

《常住户口登记表》丢失,由本人写出申请,校保卫处签字盖章,到杨凌派出所补办后交回保卫处。

七、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

1、有旧居民身份证者,直接持旧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也可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到校保卫处开具《办理居民身份证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2、无学生证和校园卡者,持学院开具的身份证明到校保卫处开具《办理居民身份证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八、身份证明办理程序

参加等级考试、办理助学贷款、银行挂失等事宜,需要身份证明的,持学院或单位证明(证明要求写清事由、原因和本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情况,并粘贴照片加盖印章),到校保卫处办理身份证明。


咨询电话:029-87082906

办理地址:南校区安全指挥中心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