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暑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求,结合目前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保卫处放假时间为:7月7日(星期三)-8月5日(星期四),8月6日(星期五)正常上班。各部门在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轮休。承担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等任务的部门,根据学校要求按时做好相关工作。
二、值班安排
1.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暑假期间值班,机关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和对各校卫队督促检查,各校卫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特别是对外开放的大门口,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政策,禁止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各级值班人员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保卫处全体管理干部按照值班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轮休;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召开校园暑期安全工作会议,指定专人落实“分区包片”岗位责任。
3.7月5日前,各校卫队、安防监控中心将队部和校园重点部位暑期值班安排送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1.各校卫队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在建工地安全、学生宿舍搬迁等重点领域,对所属区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精准施策,有效降低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防火科放假前结合“安全生产月”相关要求,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全校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消防安全、校园在建工地安全和安全防火重点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政保科落实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会期间维护校园稳定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政治安全与校园稳定的研判、预防、排查等工作。
4.治安科做好暑期校卫队业务培训准备工作。
5.安全指挥中心做好指挥平台及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6.办公室做好假期值班、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报送、学校放假相关情况和留校学生的基本信息收集统计上报等工作,同时协调处理学校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其它事项
1、各部门要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如有重大安全事故和重要情况发生,第一时间报告处值班室,并按照突发情况处置程序快速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保卫处值班制度》,加强对校区各值班点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各校卫队要切实维护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稳定,严格门卫管理,认真盘查进出车辆,加强对出入人员及物品的检查与登记,保持校园交通畅通。各校区假期需要调整值班岗位(如校区对外大门、综合办公楼等)开放时间的,必须在7月5日前报处领导审核后方可实施。
3.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教育所属人员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倡非必要不离开杨凌,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若必须外出,必须进行审批备案。
4.各部门要持续做好所属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体温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5.各校卫队要加强对属地单位的假期安全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管,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6.安防监控中心要加强值班,不间断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校园公共区域和偏僻区域进行巡查,对学校重点实验室要重点监控。同时,要对校区值班执勤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假期结束将检查情况汇总送办公室。
7.放假前各部门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防雷电等安全常识教育,教育所属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
8.假期不提倡举办聚集性活动,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在暑期安排的重大活动的,请于7月5日前将活动计划报办公室。放假轮休期间,如需离开杨凌的,请将行程、时间等报办公室备案,所有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任务,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保卫处
2021年6月29日